本報訊(記者夏奕 通訊員張雷)一電動車被大貨車撞倒又遭小貨車碾壓,騎車者當場殞命,大貨車逃逸。15小時後民警抓住大貨車司機並告訴他,若咖啡機不逃逸可能還不需承擔主要責任。
  22日清晨6時,司機李某駕一小貨車沿武湖漢施公路向新洲方向行駛,行經胡墩路段,前方的大貨車突然撞上一輛左轉彎的電動車,李某來不及剎車,電動車司機隨後卷ARMANI入他的車輪下。李某趕緊下車查看,可大貨車司機並未下車,稍停片刻竟加速溜了。
  黃陂交警趕化療副作用到,將電動車司機送醫搶救,但因傷勢過重身亡。交警提取現場的車燈和保險杠碎片,調看沿線幾處卡點監控,發現號牌為鄂AHF59的大貨車有嫌疑。經查,該車掛靠在武漢一物流公司。
  當晚10時,民警在黃岡找到正在修車的大貨車司機蔡某。民警從修理廠得知,蔡某來修車時,未向保險公司報警。在追問下,蔡某終承認肇事後逃逸,昨日被刑事拘蒸烤箱留,並承擔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。
  黃陂交警介紹,若蔡某事故後不逃逸,可能還不需承擔交通竹北買房子事故的主要責任。但他擅自離開,則認定為事故主要責任人。  (原標題:被擒才知不逃也許非主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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